各学院:
为解决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性缺额问题,加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16〕2号)、《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方案》转发给各学院,望各学院密切配合,响应政策,结合本院实际,认真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积极申报。
附件: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