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以下简称《通知》,根据省教育厅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相关要求,促进我校2017年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现将《通知》转发给大家,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领会文件精神,积极认真做好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