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0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现将具体《通知》(详见附件)转发给各学院,要求各学院认真落实,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动员未就业学生参与就业见习活动,充分促进2017届、2018届未就业毕业生走向就业见习工作岗位。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