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确保实事求是反映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文件转发给各学院,各学院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学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具体通知祥见附件。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2号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