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卷调查与用人单位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卷调查与用人单位调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认真抓好落实。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1 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5 号)及教育部《关于编制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25 号)要求,全面了解我校 2021 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升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我校2021 届毕业生开展就业质量问卷调查及重点用人单位接收 2021 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的满意度问卷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编制好2021年就业创业质量年度报告,全面了解2021届毕业生就业创业质量,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生开展就业质量问卷调查及重点用人单位接收2021届毕业生就业情况问卷调查。调查时间段:8月2日-10月20日,要求各学院各专业毕业生问卷回收率不得低于50%;各学院用人单位问卷回收不少于5家。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本次调研结果将作为监测与核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的重要依据,相关指标参数纳入2021年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相关内容(即就业考核综合评定结果,指高校就业工作保障、就业管理、指导服务、就业质量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核结果)。
3.本次调研完成情况将作为学校年终评选就业先进重要参考依据,请各学院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推进,加强指导,确保调研工作高质量圆满完成。
4.调研数据后期可共享。各学院可参考使用调研数据撰写年度就业质量报告。
附件:《关于开展 2021 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问卷调查与用人单位调查的通知》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