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发挥基层就业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推荐活动。
一、高度重视,深度挖掘典型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评选推荐活动,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学院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高度重视、深度挖掘,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和我校名额分配情况,择优推荐1至2名候选人(2023年、2024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推荐),重点推荐在基层做出突出业绩的毕业生和指导服务大学生赴基层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师,确保推荐工作符合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严格条件,注重规范程序
各学院要严格对照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文件要求的奖励范围、遴选条件、推荐办法和程序及工作要求,积极在本院范围内开展遴选、申报,填写文件附件1-附件5。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于9月17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报送新老校区招就处,电子材料按照“学院+候选人汇总材料”命名后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电子版材料包含盖章的PDF版本和可编辑的WORD版本)。材料未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以受理,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招就处将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接受社会监督,若有投诉、举报,经核实确认后取消资格;若公示无异议,将评审结果于9月24日前按程序上报省就业办评选。
三、严肃纪律,体现示范质量
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肃评选工作纪律,严格审核把关,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申报的候选人,经核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若有实名反映获奖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经调查核实属实的,撤回相关荣誉并收回奖金,责成推荐学院开展自查检查。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各学院在评选推荐工作过程中要同步开展相关宣传,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就业,切实推动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联系人:余小川 张迪 王越;
联系电话:0851-86908345;
电子邮箱:1725106793@qq.com
贵州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