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现招聘临床医师、护理、医技、药剂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详见附件:《深圳市新华医院2024年度第三批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招聘岗位信息表
(以下简称《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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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其他岗位招聘信息,请密切关注后续招聘信息发布。
三、有关要求
关于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要求一致。国外学历学位证未明确标注专业的,以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标注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论文、成绩单等);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表》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关于年龄
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三)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四)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五)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六)现役军人;(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候选人。应聘人须在报名系统上传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证件正反面(如:身份证、香港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2.最高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包括高等教育各阶段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证明,国(境)外学历应聘人员提交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科研能力证明材料:包括Web Of Science论文检索证明、发表论文清单及封面页/论文接收证明、科研课题项目、专著、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体现应聘人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材料;
4.已取得证书(如:职称证书、医师/护士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
5.原单位工作证明(如有);
6.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如有)。
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原件扫描,按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姓名+材料”,通过扫描二维码报名并在指定位置上传。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形式一般为线下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四)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主要对应聘人员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考核期一般为5天,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入职;未经同意自行体检者无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在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影响其聘用手续的办理。
(七)聘用及待遇
1.与深圳市新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2.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享受工会福利及年休假;
4.入职一年后享受职工体检福利;
5.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特别应注意招聘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人员招聘请通过扫描上方二维码报名,无需投递纸质简历。
(四)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1120号新华医院开业筹备专班综合管理组;联系电话:83067750;联系人:李老师、徐老师。
(五)本公告由新华医院开业筹备专班负责解释。